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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房地產管理中心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房地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城區范圍內房地產交易、產權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房地產統計工作。承擔商品房預售及預售資金監管基礎工作。承辦二手房交易備案、房產中介、房地產市場及房地產估價行業等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全縣房地產行業管理等行政輔助工作。 (二)承擔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 (三)承擔全縣物業行業管理等行政輔助工作。負責物業保修金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存、使用和管理。負責監督并開展前期物業項目招標投標,物業管理用房預確認、確認工作。 (四)承擔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住房補貼審批的行政輔助工作。 (五)負責白蟻的防治、監控與科研服務工作。 (六)完成新昌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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