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昌縣農業資源利用指導中心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一)開展土壤肥料、耕地質量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二)組織實施土壤污染治理、安全利用技術攻關。(三)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及農業外來有害生物預警、控制和應急預案的制訂,組織實施重大農作物生物災害預防、封鎖和控制工作。(四)承擔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技術指導。(五)承擔農村能源相關的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及農業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等農業綠色發展工作。(六)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建設技術推廣及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業務指導。(七)負責農村能源信息統計、農村能源技術培訓與職業能力鑒定工作。(八)完成新昌縣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