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2-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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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公安局
縣局各單位:
根據新組委干〔2021〕3號、新政干〔2021〕7號文件:
免去張齊招同志的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職務。
以上免職時間從2021年4月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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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公安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