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司法局出臺機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 索引號: | 11330624002586121H/2022-68674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縣司法局 | |
| 生成日期: | 2022-10-31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基層工作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時間:2022-10-31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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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司法局
為進一步推動法治新昌建設工作,為貫徹實施縣委縣政府“14361”戰略、建設精致花園城市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和《新昌縣貫徹落實<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新昌縣司法局積極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通知》。
一是進一步明確“三項制度”內容。分解、細化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細則,形成執法監督閉環,重申執法公示、法制審核等具體操作流程,使之更具有操作性,進一步適應行政執法改革大背景。
二是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從原行政執法機關擴大到9個賦權鄉鎮(街道),明確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問題,有計劃地開展“三項制度”專題學習培訓,通過專家授課、實務研討、以案說法等多種形式,著力提高行政執法人員能力和水平。
三是進一步明確職能科室。統籌各行政機關法制科室及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中心,把推動三項制度工作與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法治政府建設等重點工作相結合,與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設重點任務相結合,統籌協調,共同推進,著力解決執法領域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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