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3-08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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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府辦
2021年,新昌縣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以加快實現“六個率先突破”為總抓手,統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確保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4月25日,新昌縣成功創建全省首批“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并在省委法治浙江建設工作會議上受到表彰。6月18日,成功舉辦“百年黨史中的梁柏臺”座談會和“首屆天姥法治論壇”,張軍、王曉光等中央省市領導蒞臨指導,浙江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等高校院所20多位知名專家參會。12月28日,新昌縣普法辦被評選為“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一、2021年新昌縣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情況
一是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完善營商環境政策制度。深入實施營商環境“10+N”便利化行動2.0版,新昌縣2021年入選全國營商環境百強縣排名第37位。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政務服務點對點“跨省通辦”,接入政務服務2.0平臺,認領事項1454項,實現全省通辦1309項,完成率90%。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出臺司法保障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標桿等文件,組建知產審判專業團隊,全年共審結26件;妥善化解OPPO公司與新昌7家手機店商標侵權糾紛,規范市場競爭行為。嚴打經濟犯罪。全年偵辦涉眾型經濟案件14起,移送起訴侵企犯罪嫌疑人21名,挽回企業損失5000余萬元。推進市場主體法律顧問服務網格化工作“有形+有效”覆蓋。共劃分9大類391個網格,覆蓋市場主體53231家,其中企業13252家,覆蓋率100%;全年提供法律咨詢16139次,推送資料2647份,提供法律服務指引1647次。
二是加快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強化行政執法資格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明確縣級綜合行政執法統一事項目錄395項,2021年度先后組織兩次行政執法綜合知識考試,參加人數409人,通過326人,通過率79.7%,目前全縣行政執法持證率達95.6%。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全年累計評查案卷120份,發現瑕疵36處,評選出優秀案卷2冊,案卷平均合格率和各執法部門案卷合格率達到100%。加快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制定出臺《加快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穩步推進以澄潭街道為試點的“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調抽17人組建澄潭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通過整體賦權的方式,下放902項行政執法權力事項。
三是加快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出臺《關于加強新時代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化縣鄉村三級矛調中心建設,配備縣鄉村三級調解專家1614人,提升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率,全年累計受理糾紛1688件,同比上升36.9%,調解1686件,同比上升37.1%。其中,縣矛調中心累計處理調解咨詢1448件2572人次,調解受理1225件,同比上升44.1%,調解1224件,同比上升44.2%。強化行政爭議預防化解。開通“云復議”渠道,開展行政復議“以案治本”專項行動,加強復議糾錯、敗訴案件高發地調研走訪與類案指導,累計發現敗訴風險案件9件,落實責任單位4家,編制問題清單7件,發送行政爭議商議函3份,印發《2019-2020年行政機關敗訴案例匯編》150余冊。全年累計收到行政復議申請64件,辦結 65件(結轉 4件);收到行政訴訟案件110件,綜合敗訴率為5%,為全市最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保持100%。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積極弘揚梁柏臺法治精神,與浙江大學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梁柏臺紅色教育基地被評為“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全省第八個),并被司法部確定為紹興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聯系點,入選浙江省第三批社會大普法“六優”培育行動計劃優秀普法項目。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全年共開展法治宣傳600余場次;積極開展培育工程,目前,全縣已培育“法治帶頭人”618人,“法律明白人”670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示范戶”2693人。
四是加快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制約監督體系。把法治政府建設納入黨委巡察。創新形成“523”法治督察工作機制,切實推進法治建設補短提升工作,全年累計開展法治督察、巡察3次,涉及鄉鎮(街道)、縣級部門31家次,發現問題100余個,下發督辦單10份,巡察反饋意見30余份。加強審計監督。以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為目標,深化政策跟蹤審計、財政審計大格局、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等“三個平臺”建設,提高審計監督整體合力和綜合成效。2021年,完成審計項目16個,并結合實施審計項目9個。加強社會監督。做好政務公開,發揮法治監督員、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人民監督員等作用,赴越城區開展鄉鎮(街道)合法性審查有效覆蓋交叉檢查,發現問題3個,形成書面報告1份。
五是加快推動行政決策法治化。科學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動全縣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編制本單位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并實現網上公開,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3月,在12個鄉鎮(街道)全面開展實地檢查。完成24個行政機關及12個鄉鎮(街道)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編制與公開。全年累計審核6件縣重大行政決策,提出意見15條。嚴格管理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三統一”制度,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31件,備案12件,開展專項清理3次,廢止24件,修改5件。加強公職律師的培育管理。目前全縣共有公職律師29名,公職律師配備率達44.44%。
六是以數字化牽引法治政府建設。構建“互聯網+監管”新型市場監管體制。全年累計執法檢查9753戶次,其中雙隨機檢查4399戶次;跨部門抽查任務118個,跨部門監管率為23.41%,位居全市前列。構建智慧城管。完成智慧城管指揮中心基礎設施建設,通過“問題智能發現、平臺自動比對、網格員即時反應”的閉環高效處置,實現“數字城管”向“智慧城管”轉型升級。目前,城區信息采集管理范圍已從12平方公里調整至27平方公里。探索創新“互聯網+醫廢”經驗做法。通過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等互聯網云端技術,全程監控、全程溯源,為醫療廢物無害化安全處置提供“新昌樣板”,該案例入選2021年浙江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先進典型經驗。
七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深入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發《新昌縣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組建集中宣講團,迅速掀起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學習熱潮。舉辦2021年新昌縣習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建設理論與實務主題培訓班,全縣90多位相關單位分管負責人和科室負責人參與培訓。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部署。先后召開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第三次(擴大)會議(縣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參加)、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會(縣政府班子成員參加)等高規格會議,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匯報;堅持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分析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形勢,專題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抓好“關鍵少數”。深入貫徹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職述法工作,全年累計收集黨政主要負責人述職述法報告90余份。
回顧2021年的工作,我縣法治政府建設取得較好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有:一是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法治思維還需加強,沒有把干好工作與依法辦事緊密結合起來。二是鄉鎮(街道)對程序合法的重視程度還需提高,尤其在推進征遷拆遷等重大項目上要加大合法性審查力度。三是法治人才隊伍還需要進一步培育壯大,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還需要再提升,涉外法律服務人才亟須培養。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
2022年,新昌縣將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托省委、省政府八個方面“率先突破”,緊扣縣委“14361”戰略,深入推進“法助共富、法護平安”專項行動,不斷健全共同富裕的政策制度,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嚴格規范執法,為新昌爭當全省建設“重要窗口”排頭兵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標桿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千方百計”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推進涉企“一件事”改革,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助力企業實現“辦事不求人”。繼續發揮法治護航科技創新的優勢,在公證、打擊侵權犯罪、訴訟等多渠道上共同發力,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深化“三服務”活動,辦好“愛企日”“法律直通車”等法律服務活動,持續加大對企業的法治供給。繼續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
二是“千方百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最大程度為共同富裕示范區縣域標桿建設營造良好氛圍。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傳承發揚梁柏臺法治精神,推進與浙江大學的校地合作,加強理論孵化和法治宣傳,建好用好梁柏臺紅色教育基地,切實推進全民守法工作。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建好配強矛調中心,持續深化品牌調解室作用,做好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人民調解工作,進一步夯實“大調解”工作基礎。推進行政復議與應訴工作,健全案件分析通報、監督考評、責任追究等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與信訪、監委的溝通協調機制,始終堅持調解為先,持續推進行政訴訟收案量和敗訴率“雙下降”;嚴格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提升出庭應訴實際效果。
三是“千方百計”以數字化牽引法治政府建設,最大速度助力實現共同富裕。充分發揮數字先行優勢,打造一批跨部門、跨業務、跨層級的數字化重大應用。加快開發“智慧控違”“一網察警”“社區矯正精準幫扶一件事”等經縣數字化改革領導小組同意實施的項目,持續運用“互聯網+監管”新型市場監管體制、智慧城管、“互聯網+醫廢”等成熟經驗和最佳實踐,努力構建法治政府謀劃、決策、執行、反饋等數字化閉環,為實現共同富裕提供互聯網“加速度”。
四是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決策體系,努力為建設共同富裕示范縣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不斷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流程。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健全備案審查和清理機制,推進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糾錯工作,做到合法性審核100%全覆蓋。
五是建立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體系,努力確保公平公正實現共同富裕。持續深化“523+”法治督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法治督察、巡察作用,做好法治政府建設補短提升工作。繼續加強審計監督,做好政府投資項目、自然資源資產離任等審計工作。繼續加強社會監督,持續深化政務公開,努力確保每一個公開項目的運行都在“陽光”下。
六是建立綜合一體的行政執法體系,努力破解多頭執法、重復 執法、執法擾企(民)等問題。積極開展“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完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專業執法事項”清單,按照省政府批準的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開展事項認領。建立健全執法職責爭議處理機制,理順“三不管”“多頭管”。推進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改革,加快行政執法統一協調指揮平臺建設,加強政府對行政執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開展年度行政執法專項監督和案卷評查。
七是實施法治人才培育提升工程,建立專業性強、技術全面的法治鐵軍隊伍。推進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嚴格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會前集中學法制度,切實增強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推進行政執法資格管理,開展好年度行政執法綜合知識考試,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推進公職律師培育、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配備率。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和律師行業管理,推進法治監督員、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培育工作。
八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建立職責明確、縣鄉一體的法治政府建設體系。堅持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制度,專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及時制定《法治新昌(法治政府)重點工作清單》,明確年度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法治政府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用,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積極爭創法治建設示范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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