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王張樂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 索引號: | 11330624002586244J/2022-68305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新昌縣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22-04-02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人事任免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時間:2022-04-02 14:36
訪問次數:
信息來源:縣民政局
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王張樂同志任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試用期1年);免去其縣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陳娜同志任水庫移民扶持科科長(試用期1年);
張英超同志任縣救助管理站站長(試用期1年);免去其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副主任職務;
張凱同志任縣婚姻登記處主任(試用期1年);免去其縣救助管理站副站長職務;
鄭潔同志任縣殯葬管理所副所長(試用期1年);
俞小東同志任縣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1年);
劉洋同志任縣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副主任;
潛澤英同志任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副主任(試用期1年);
張麒勵同志任縣殯葬管理所所長;免去其縣民政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職務。
免去:
趙蘇霞同志的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副科長(主持工作)職務;
黃賢洪同志的縣民政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職務;
梁軍同志的縣社會組織服務中心副主任(中層正職)職務;
曹曉霞同志的縣婚姻登記處主任職務;
以上任職時間從3月18日局黨組會議決定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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