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新昌縣人民法院書記員;新昌縣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新昌縣人民法院大市聚人民法庭副庭長;新昌縣人民法院執行裁決庭副庭長;新昌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執行綜合科科長;新昌縣人民法院澄潭人民法庭庭長(副科長級);新昌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新昌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新昌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縣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新昌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新昌縣城投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新昌縣城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新昌縣城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新昌縣水利水電局黨委書記、局長。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對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法治建設和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對局領導班子成員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