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副督察等職。
縣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協助黨委書記、局長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維穩安保、運輸物流、綜合交通產業培育、通用航空產業、交通治堵、人民武裝、交通戰備、行政審批、法治政府建設、信用交通等工作。分管安全科、運輸科、行政審批科(法規科)。對負責范圍及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