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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考核、電子政務、網站管理、輿情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工作。承擔重大行政決策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財政行政執法監督。組織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科室負責人:吳宏雷,辦公電話:0575-86024980。) (二)預算局(掛稅政科牌子)。擬訂中長期財政規劃,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建議。研究提出“三資”統籌管理的建議,負責全口徑政府預算(含政府債務)及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擬訂預算收支政策,組織實施財政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承擔財政體制結算管理工作,提出預算平衡和財力分配方案,擬訂財政支出標準體系,負責指導開發區(園區)、鄉鎮(街道)預算管理,完善縣對開發區(園區)、鄉鎮(街道)財政管理體制。負責預決算和績效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國家稅收政策法規,參與制定宏觀經濟調控財稅政策,依法擬訂縣級稅收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稅收政策建議。負責退稅政策的財政稅政管理。負責管理稅式支出統計分析和財政管理的重要減免退稅事項審核申報。負責企業所得稅稅源、關稅重點事項等調查,參與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負責與國家稅務總局新昌縣稅務局等部門的稅收政策聯系協調。(科室負責人:潘曉平,辦公電話:0575-86621995。) (三)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辦公室。擬訂完善全縣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對全縣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預警管理、風險監控、統計分析、定期報告、信息公開等。建立全縣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機制。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及相關資產負債表編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相關政府債務風險評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按權限承擔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的申報工作。(科室負責人:王斌魁,辦公電話:0575-86022018。) (四)預算執行局。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組織推進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縣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組織匯編全縣財政總決算、行政事業單位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地方財政庫款管理及縣級財政資金調度。負責地方政府債券兌付等有關管理工作。管理財政專戶、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組織實施縣級國庫現金管理。組織擬訂公款存放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工作。建設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聯系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科室負責人:何均棟,辦公電話:0575-86033917。) (五)行政事業科。承擔縣級教育、科技、社科、科普、宣傳、文化旅游、體育、檔案、黨政、人大、政協、監察、審判、檢察等機關、民主黨派、群團、軍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場監督、綜合執法、供銷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綜合性開支標準制定、修訂和解釋工作。(科室負責人:求一婷,辦公電話:0575-86621852。) (六)綜合科。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管理,負責縣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監管和資金管理。應用推廣統一公共支付平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負責土地出讓金收繳、統計、預測、分析和支出監督管理。參與全縣住房制度改革,負責住房資金監管。負責彩票業務監管,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負責財政票據制度建設和行政監管。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科室負責人:楊陽,辦公電話:0575-86041651。) (七)會計科。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宣傳貫徹落實會計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和開展管理會計應用、內部控制規范和會計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會計人才培養和管理。指導管理代理記賬機構的業務工作。指導管理行業學會、協會工作和會計人員。按權限指導推進行業黨建工作。(科室負責人:李大春,辦公電話:0575-86024883。) (八)農業科。承擔縣農業農村、水利、氣象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相關財政支農資金、專項扶貧資金和氣象補助經費。研究擬訂相關財政支農、專項扶貧政策。指導歸口行業事業、企業的財務管理。(科室負責人:黃若輝,辦公電話:0575-86023985。) (九)基層財政管理科。擬訂鄉鎮財政管理政策,指導全縣鄉鎮財政工作。擬訂支持村級(社區)組織、村集體經濟發展和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相關財政政策。管理相關財政資金使用。參與制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財政支持政策。參與村級財務管理、農民負擔監管工作。提出有關農村綜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議。(科室負責人:俞煒,辦公電話:0575-86336370。) (十)企業科(掛外債金融科牌子)。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企業財政財務管理的政策、法規和制度;承擔經濟和信息化、商務、總工會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擬訂縣級企業國有資產收益收取辦法,負責歸口縣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的收繳工作。參與做好上級財政扶持企業的對口專項資金申報工作;管理工業信息化、商貿服務業等產業、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管理。負責政府產業基金運作管理及財政支持特色小鎮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非經營性用匯管理。承擔縣政府授權的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參與促進地方金融業改革發展的財政政策。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房保險等財政保障相關工作。負責全縣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及政策管理。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制度建設。歸口管理全縣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負責相關外事工作。(科室負責人:徐美玲,辦公電話:0575-86041040。) (十一)國有企業管理科。按權限負責國有企業的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核。指導健全國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按權限核定國有企業內設機構和人員配備數量。按規定對國有企業提出任免國有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建議。按規定對國有企業實施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按權限負責對縣直屬企業負責人進行薪酬考核。負責國有企業黨組織、黨建工作管理。(科室負責人:何方超,辦公電話:0575-86022731。)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科(掛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科牌子)。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擬訂國有資產的有關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國有資產宏觀管理、協調與統計工作。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擬訂縣國有企業及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審核所監管企業發債等融資方案。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及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推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機構的調整。擬訂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口徑國有資產報告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科室負責人:曹棋永,辦公電話:0575-86621996。) (十三)社會保障科。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健康、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殘疾人事業、紅十字會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編制和收支管理,參與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擬訂有關撫恤、優待補助標準。提出津貼補貼及績效工資等政策建議。(科室負責人:張卿,辦公電話:0575-86621229。) (十四)經濟建設科。承擔縣發展和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的預決算、資產等財政財務管理工作及績效目標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負責對口支援、東西部扶貧資金管理。擬訂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編制政府項目資金計劃并負責結算和決算的批復工作。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政策。負責國有投資項目的統計分析。(科室負責人:梁慶,辦公電話:0575-86621822。) (十五)財政監督局。組織實施財政監督工作。擬訂財政監督的政策、制度和辦法。組織重大財稅政策等專項財政監督檢查。負責年度會計監督和有關重大事項的專項檢查。受理和查處違反財經法規等行為的舉報投訴案件。組織實施局內部控制。負責局內部審計工作。(科室負責人:楊竹波,辦公電話:0575-86621310。) (十六)績效管理科。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辦法、共性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全縣重大政策項目事前績效評估和事后績效評價。組織縣級部門預算績效目標編審和績效評價。建立績效結果應用機制。負責對縣級部門、開發區(園區)、鄉鎮(街道)財政管理實施綜合績效評價。(科室負責人:張航,辦公電話:0575-86382551。) (十七)政府采購監管科。負責政府采購全過程監管,擬訂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制度,擬訂全縣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公開招標數額標準。負責政府采購各相關主體行為監管和政府采購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政府采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負責政府采購對外事務。管理執法執勤用車(行政執法專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應用推廣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和交易平臺。擬訂政府采購服務制度并指導各地各部門組織實施。(科室負責人:任衛杰,辦公電話:0575-86621309。) (十八)人事科。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科室負責人:王煒,辦公電話:0575-86336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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