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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科技創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縣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咨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縣級科技管理平臺。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和監督實施縣級各類科技計劃。 (四)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規劃并監督實施,參與編制和監督實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牽頭組織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編制縣重大科技項目規劃并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范。 (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 (七)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進聯合攻關、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導全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大平臺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 (十一)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按權限做好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十二)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縣科學普及規劃、政策。 (十三)負責實施國家和地方的防震減災政策、法規及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安全性評價、監測預報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縣科學技術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查、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財務、內部審計、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牽頭落實人大、政協交辦工作及黨建、紀檢、統戰、群團等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行政審批、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等工作。科室負責人:王國芳,辦公電話:0575-86022476。 (二)創新促進科。牽頭擬訂全縣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牽頭管理全縣年度科技計劃,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承擔科技金融、科研誠信建設相關工作。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并組織實施。指導相關領域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和實施,提出相關領域平臺、基地規劃布局并組織實施。推進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創新基地、科研條件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開展科技進步相關指標監測和運行分析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科室負責人:周雯靖,辦公電話:0575-86257835。 (三)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擬訂高新技術、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并組織實施。指導相關領域各級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和實施,提出相關領域平臺、基地規劃布局并組織實施。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建設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承擔各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的申報、管理和建設。承擔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創新券的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系服務機制。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和人才評價工作。科室負責人:王新英,辦公電話:0575-86025446。 (四)科技合作與成果轉化科。負責科技對外合作交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推動建設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發展。組織各級科學技術獎申報工作,承擔科技成果登記工作。承擔科技軍民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協助上級部門做好地震臺站運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安全性評價、監測預報工作。承擔科技對口支援等工作。科室負責人:俞建華,辦公電話:0575-86025495。 機關黨組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工作。日常工作由辦公室承擔。負責人:王國芳,辦公電話:0575-8602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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