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統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統籌協調區域內應急管理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督促落實各領域應急管理具體任務,組織協調應急力量建設、應急物資保障、應急救援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上級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消防領域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