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09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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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府辦
《關于新昌縣城區重點區域禁止露天燒烤的通告》的政策解讀
一、《通告》出臺的目的是什么?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打造低碳文明、綠色環保的生態宜居城市,出臺本《通告》,劃定新昌縣禁止露天燒烤區域。
二、《通告》的制定依據是什么?
本《通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并結合新昌實際制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三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
3.《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露天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4.《紹興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三十二條: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學校周邊、人口密集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地等區域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并予以公布。
三、我們在制定過程中征求了哪些意見?
《通告》于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向建設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和12個鄉鎮(街道)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并于2024年10月12日-10月22日通過政務服務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收到七星街道意見建議1條,經綜合考慮目前暫不采納,后續將根據實施情況適時調整禁烤范圍。
四、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范圍是哪里?
禁止露天燒烤的區域:大道東路(鳳凰路交叉口)—大道中路—大道西路—京嵐線—萬豐大道—京嵐線—新大線—棣山路—新民江大橋—鳳凰路—大道東路(詳見通告)。
五、通告什么時候開始生效施行?
自2025年1月10日起開始生效。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新昌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解 讀 人:楊大炯(局黨委書記、局長)
聯系電話:0575-8611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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