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30624002586244J/2024-68307 | 文件編號: | 發布機構: | 新昌縣民政局 | |
| 生成日期: | 2024-02-07 | 主題分類: | 其他 | 組配分類: | 為民辦實事 |
| 有效性: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發布時間:2024-02-0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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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民政局
各鄉鎮(街道):
為進一步提升民生福祉,增強困難群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根據《紹興市2024年“搶開局、穩增長、增活力”十項舉措建議》、《紹興市民政局 紹興市財政局關于開展 2024年“紹興有愛”消費券活動的通知》(紹市民〔2024〕8號)等文件精神,就發放“紹興有愛”消費券有關活動,制定本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發放時間:2024年2月8日前。
使用期限: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活動對象
2024年1月底在冊城鄉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特困供養對象。
三、活動形式
“紹興有愛”消費券采用電子券,通過紹興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刷卡的形式向困難群眾每人發放500元面值消費券。
四、活動流程
1.確定發放名單:縣民政部門根據1月底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統在冊困難群眾數據,以按戶或按人的發放方式確定“紹興有愛”消費券發放名單。
2.發放使用流程:紹興市民卡公司按“紹興有愛”消費券發放名單,統一將消費券投放至困難群眾的紹興市社會保障市民卡中。困難群眾可通過刷紹興市社會保障市民卡在指定消費商戶進行消費。消費券原則上須由本人使用,不可兌換現金,可分多次消費使用。如限期內未使用,紹興市民卡公司會在過期前進行溫馨提醒。過期未用的,資金將退回政府消費券發放指定賬戶。
3.資金結算:按《紹興市民政局紹興市財政局關于開展 2024年“紹興有愛”消費券活動的通知》(紹市民〔2024〕8號)文件執行。
五、具體要求
鄉鎮(街道)積極發動駐村指導員、黨員干部和志愿者等,加大對困難群眾的走訪探訪力度,要結合“探訪關愛”“三服務”工作,做好“紹興有愛”消費券活動告知工作,為不方便外出購物的困難群眾提供代購服務。承接企業應向鄉鎮(街道)提供日用品等常見商品會員價格清單,根據鄉鎮(街道),對有需要的提供送貨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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