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昌縣衛生監督所)
發布時間:2024-05-31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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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衛生健康局
| 機構名稱 | 新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新昌縣衛生監督所) |
| 機構負責人 | 張良鋒 |
| 地址 | 新昌縣七星街道孝行路358號 |
| 工作職責 | (一)承擔全縣傳染病與營養相關疾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以下簡稱“慢性病”)和傷害的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技術的計劃、措施。開展疾病監測與預警,承擔疾病流行規律研究。組織開展全縣免疫規劃工作,落實重大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二)承擔全縣重大疫情調查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救災防病工作以及效果評估,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災后疫情與輿情監測。 (三)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收集、報告、分析和評價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衛生信息,并提供信息服務。 (四)負責食源性、職業性、輻射性、環境性疾病以及相關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與評價,開展公眾營養監測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與交流。 (五)負責傳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檢測檢驗,承擔環境、食品及場所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物理化學分析,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檢測、評價工作。開展公共衛生與疾病預防控制研究,開發引進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 (六)負責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普及衛生防病知識。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行為干預。開展公眾健康素養監測和評價,指導開展控煙工作。 (七)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業務和技術指導。 (八)依法行使衛生健康行政執法職責,擬訂衛生健康行政執法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縣衛生健康行政執法體系工作和信息化建設。承擔管轄范圍內醫療衛生、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控、計劃生育和職業衛生等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受理、調處相關舉報投訴。承擔衛生健康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承擔衛生行政審批前期現場審核等具體工作。 (九)完成新昌縣衛生健康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
| 值班電話 | 0575-86037751 |
| 辦公時間 |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夏令時);8:30-12:00,14:00-17:00(工作日冬令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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