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6-1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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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新昌分局
根據《關于認真做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具體問題整改驗收銷號工作的通知》(紹環督改(2020)2號)要求,現對已完成整改問題的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一、反饋問題
新昌縣沙溪鎮華順畜牧有限公司沼液暫存池無防滲防雨措施,沼氣池未配備沼氣收集設施,用于沼液消納的農田和林地面積不能滿足消納需求,存在沼液溢流的環境風險隱患。
二、整改時限
2024 年 10?月底前
三、整改目標
對新昌縣沙溪鎮華順畜牧有限公司加強養殖污染技術指導和環保監管,督促建立長效消納制度,消除沼液溢流的環境風險隱患。
四、整改措施
1.增設防滲防雨措施。一是將沼液暫存池進行消納清空處理后,對沼液暫存池底和池內邊用防滲膜作好防滲處理;二是在沼液暫存池四周作好防雨水設施,防止雨水流入沼液暫存池。
2.配備沼氣收集設施。根據相關要求,配備安裝沼氣收集設施,確保沼氣安全利用。
3.完善資源利用能力。一是增訂消納協議。根據一期5000頭生豬養殖規模計,在原有消納用地面積的基礎上,增訂消納用地面積不少于500畝。二是配套沼液運輸車。與有沼液槽罐運輸車輛的單位或個人簽訂沼液運輸協議(合同),進一步完善沼液異地消納能力,消除沼液就地消納不及時引起的滿溢風險隱患。
4.強化養殖污染監管。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健全“三級網格化”巡查制度,督促主體做好日常干糞和沼液消納,進一步強化養殖污染監管責任。
五、整改完成情況
(一)增設防滲防雨措施。一是將沼液暫存池進行消納清空處理后,完成對沼液暫存池底和池內邊用防滲膜作防滲處理;二是在沼液暫存池四周已建排水溝,防止雨水流入沼液暫存池。
(二)配備沼氣收集設施。根據相關要求,已配備安裝沼氣收集設施,確保沼氣安全利用。
(三)完善資源利用能力。一是增訂消納協議。根據一期5000頭生豬養殖規模計,在原有消納用地面積的基礎上,再增訂消納用地面積1000畝。二已購置沼液運輸車,進一步完善沼液異地消納能力,消除沼液就地消納不及時引起的滿溢風險隱患。
公示時間:2024年6月11日至17日
聯系人:吳斌偉
聯系電話:0575-86335580
聯系地址:紹興市新昌縣南明街道鐘樓南村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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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新昌縣整改工作協調小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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