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2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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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審計局
(2025年1月23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新昌縣審計局于2024年4月1日至6月19日,對新昌縣衛生健康局(以下簡稱縣衛健局)202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總體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縣衛健局在本次審計中提供的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2023年度財政收支情況,并依法向社會公開了部門預決算情況,財政收支基本符合預算法和相關財經法規的規定。但在項目預算執行和政府采購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改進。
二、審計查明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2023年縣衛健局部分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于50%,涉及4個單位8個項目。其中縣衛健局本級實施的新昌縣基層衛生院基礎設施改造提升、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疫規劃冷鏈設備補助和縣中醫院(醫共體)城鄉醫療藥品周轉金等3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金額854萬元。
(二)專項資金分配不及時。縣衛健局2023年初安排醫養結合專項經費和院前急救項目專項經費,金額分別為70萬元和90萬元,直至2023年10月24日和11月28日,通過縣衛健局黨委會會議決定,才全額下達上述專項資金至醫共體。
(三)政府購買服務未定點采購。1.保潔服務未定點采購。2023年,縣衛健局和縣衛生監督所委托新昌浙理享居民服務有限公司清洗玻璃窗戶,服務費用分別為0.87萬元和0.38萬元。審計發現,上述服務公司未納入2023年度定點供應商名單。2.印刷服務未定點采購。2023年,縣衛健局委托新昌縣星辰廣告工作室印刷“新昌縣建設浙江省健康縣”資料共計1370份,涉及金額0.57萬元。審計發現,上述企業未納入2023年度印刷服務定點供應商名單。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提出了重視項目及資金管理和加強政府采購管理等建議,縣衛健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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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審計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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