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2-1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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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 紹興市13家部門(單位)聯合印發的《紹興市促進新時代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十六條”措施(修訂)》,對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作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該辦法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
? ? 修訂內容主要包括:
? ? 一、聯合行文部門有調整。
? ? 因機構改革和部門職責調整,此文件聯合行文部門調整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共13個部門。?
? ? 二、執行政策依據有調整。
? ? 政策依據增加了《關于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創新的指導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77號)、《關于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干意見》(浙退役軍人廳發〔2023〕16號)。
? ? 三、部分措施內容有調整
? ? (一)提高教育培訓補助標準
? ? 1.退役一年以上、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專高職學校的,學歷教育期間享受學費資助和相關獎學金資助。其中,學費資助標準由原來最高不超過年人均8000元,調整為最高不超過年人均16000元。
? ? 2.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參加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按實際受訓時間給予生活費補貼,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3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不足15天的按半個月計發)。
? ? (二)拓寬就業招聘渠道
? ? 3.新增“市及各區、縣(市)根據相關單位空編等情況,原則上每年分別推出1-2個行政編制(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崗位,定向招錄紹興市生源或戶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 ? 4.新增“各地在招聘城市社區專職工作者時,應分別統籌安排當年度不低于8%的工作崗位數量定向招聘大學生退役士兵。機關、事業單位每年招聘編外聘用人員時,應分別統籌安排不低于20%的工作崗位數量用于定向招聘退役軍人。”
? ? (三)強化創業扶持力度
? ? 5.小微企業提出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新招用“重點人群”數量由原來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調整為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與上述職工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 ? 6.對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經人力社保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的小微企業,按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給予貼息,其他企業由原來貼息50%,調整為按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150基點以上部分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
? ? 四、部分措施責任單位有調整
? ? 第四、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條措施中,相關責任單位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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