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6-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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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縣科技局
一、監管對象和范圍
營利性及非營利性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侵占、毀損、拆除或擅自移動地震監測設施,危害地震觀測環境,破壞典型地震遺址、遺跡的單位、個人,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科技成果檢測組織者、評估機構、技術交易中介機構和人員、從事科研人員。
二、監管內容
(一)對營利性及非營利性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日常監管。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機構資質、培訓內容、培訓師資、收費標準、預收費情況、資金監管專戶、消防安全及設施設備、場地性質及面積進行逐項檢查。(完成時限:全年)
(二)對依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檢查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所確定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完成時限:11月)
(三)對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的企業、社會組織、機關和事業單位等進行重點檢查。檢查對本單位人員的地震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開展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完成時限:11月)
(四)對爆破單位進行重點檢查。查一次性齊發爆破用藥相當于四千千克炸藥當量以上的爆破作業,爆破單位應當在實施爆破作業四十八小時前,將爆破地點、時間以及用藥量書面報告爆破作業實施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完成時限:11月)
(五)對科技成果轉化、交易、認定的行政檢查。重點檢查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是否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或者榮譽稱號、詐騙錢財、牟取非法利益;是否存在以唆使竊取、利誘脅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在科技成果檢測或者評估中是否提供虛假檢測結果或者評估證明,是否有違法所得等。(完成時限:11月)
三、監管重點
(一)加強日常監管。聚焦科技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加強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日常檢查,保障良好的生產和創業創新法治環境。
(二)加強隨機抽查監管。持續深化科技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按照計劃組織開展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等事項隨機抽查。
(三)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要求,積極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聯合開展行政檢查,有力提升監管集成度,防止多頭重復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有序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做好執法人員培訓,加強與其他執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嚴格限制監管頻次。
(二)嚴格規范執法。動態維護執法人員、監管對象信息,按計劃執法。有序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和日常巡查,全面應用“掌上執法”。日常做到亮證亮碼,落實執法監管行為全流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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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任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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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縣科學技術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行政執法年度工作計劃(任務)表 | ||||||||||||
序號 | 監管事項 | 行政檢查事項編碼 | 行政檢查事項名稱 | 監管對象 | 監管范圍 | 監管類別 | 監管方法 | 監管頻次 | 實施方式 | 實施主體 | 實施層級 | 備注 |
1 | 對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的監管 | 330606011000 | 對科技成果轉化情況的行政檢查 | 科技成果檢測組織者、評估機構、技術交易中介機構和人員、從事科研人員 | / | 非現場檢查 | 事件核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綜合執法 | 市、縣(市、區) | |
2 | 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 | 330606041000 | 對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行政檢查 | 科技類校外培訓機構 | /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教育、科技、綜合行政執法等 | 市、縣(市、區) | |
3 | 對地震的行政檢查 | 330697001000 | 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及其結果應用的行政檢查 | 重大建設工程的建設單位 | / | 現場檢查 |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發改、建設 | 市、縣(市、區) | “雙隨機”計劃 |
4 | 330697006000 | 對建設工程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行政檢查 | 國家重點工程的建設單位 | /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 | 單部門 | 科技 | 市、縣(市、區) | ||
5 | 330697008000 | 對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的行政檢查 | 學校、企業、社會組織、機關和事業單位等 | / | 現場檢查 |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教育 | 市、縣(市、區) | “雙隨機”計劃 | |
6 | 330697010000 | 對爆破單位未按規定報告的行政檢查 | 爆破單位 | / | 現場檢查 | “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 年度 | 單部門、多部門聯合 | 科技、公安、自然資源 | 省、市、縣 | “雙隨機”計劃 | |
7 | 330697007000 | 對危害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行政檢查 | 不特定對象 | 地震觀測環境保護范圍內 | 現場檢查 | 日常巡查 | / | 單部門 | 科技 | 省、市、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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