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6240025866000/2025-75762
新政辦發〔2025〕21號
縣府辦
2025-08-10
其他-
部門規范性文件
有效
主動公開
DXCD01-2025-0007
發布時間:2025-08-13 16:37
訪問次數:
發布機構:縣府辦
信息來源:縣府辦
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
南明街道等9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
執法事項的通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統一目錄(2025年)和浙江省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5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25〕12號)等文件,結合鄉鎮(街道)賦權執法事項實際運行情況以及基層減負工作部署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對南明街道等9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對南明街道、七星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收回29條事項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取消3條事項,調整后2個街道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消防救援、交通運輸等9個領域28項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具體詳見附件1)。
二、對羽林街道、澄潭街道、儒岙鎮、沃洲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收回46條事項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取消6條事項,調整后4個鄉鎮(街道)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消防救援、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建設、民政、林業等10個領域54項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具體詳見附件2)。
三、對鏡嶺鎮、回山鎮、沙溪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動態調整,收回31條事項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行使,取消2條事項,調整后3個鄉鎮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行使自然資源、建設、應急管理、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消防救援、交通運輸等8個領域28項事項的行政處罰權(具體詳見附件3)。
四、涉及作出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其中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參照浙江省行政處罰適用聽證程序較大數額(價值)標準執行。2025年9月13日前已立案未結案案件仍由原鄉鎮(街道)繼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五、本通告自2025年9月13日起施行。具體實施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布。
附件:1.南明街道辦事處、七星街道辦事處2025年綜合行
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目錄
2.羽林街道辦事處、澄潭街道辦事處、儒岙鎮、沃
洲鎮2025年綜合行政執法事項動態調整目錄
3.鏡嶺鎮、回山鎮、沙溪鎮2025年綜合行政執法事
項動態調整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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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07-21(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南明街道辦事處等9個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通告.pdf?
新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8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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