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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新昌縣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報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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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浙江省水利廳關于開展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公告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由我局牽頭編制了《新昌縣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報告》,并通過了專家審查,現將劃定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如有問題,請于11月3日17:00前向新昌縣水利水電局反映 聯系人:史晗斌,聯系電話:86036427。 《新昌縣禁止開墾陡坡地范圍劃定技術報告》已于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3日完成公眾意見征集,共收到0條意見。 信息來源: 辦公室 作者: 王偉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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