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10-22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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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辦公室
一、社會團體成立登記公告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準予下列社會團體成立登記,現予以公告。
序 號 | 單位名稱 | 登記證號 |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 業務主管單位 |
1 | 新昌縣街舞運動協會 | 51330624MJ9528652Y | 梁李鋒 | 新昌縣城東三村江南北路35幢 | 新昌縣教育體育局 |
2 | 新昌縣儒岙鎮經濟發展促進會 | 51330624MJ9528660R | 章竹軍 | 新昌縣儒岙鎮天姥一路66號 | 新昌縣儒岙鎮人民政府 |
二、社會團體變更登記公告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準予下列社會團體變更登記,現予以公告。
序 號 | 名 稱 | 變更事項 | 變更前 | 變更后 |
1 | 新昌縣金融系統老齡協會 | 變更業務主管單位 | 新昌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 新昌縣民政局 |
2 | 新昌縣物業管理行業協會 | 變更法定代表人 | 俞錫超 | 梁云松 |
3 | 新昌縣幫企促進會 | 變更名稱 | 新昌縣幫企促進會 | 新昌縣義警聯合會 |
變更業務范圍 | (一)貫徹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幫助、教育會員愛國、敬業、守法; (二)?開展幫企助企服務,?提供管理、法律、審計、會計和咨詢等服務,傳遞職務范圍的法律釋義、內控風險點等信息以及獲取線索、風險分析和方案選優,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推動合規管理,助力廉潔建設; (三) 聯動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反映企業意見、愿望、建議和要求,依法保護企業正當的經營活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 組織企業參加懇談會、協商會,促進企業與政府部門的合作和友好往來,共同創造自律、互利的經營環境; (五)開展專業培訓,組織企業學習政策法規和現代化經營管理知識,逐步提高政治、文件和業務素質,不斷增強經營管理能力。 | (一)貫徹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團結、幫助、教育會員愛國、敬業、守法; (二)開展幫企助企服務, 提供管理、法律、審計、會計和咨詢等服務,傳遞職務范圍的法律釋義、內控風險點等信息以及獲取線索、風險分析和方案選優,幫助企業排憂解難,推動合規管理,助力廉潔建設; (三)開展治安巡邏等輔助性警務活動,努力預防、減少違法犯罪; (四)配合公安機關開展法治宣傳、安防教育,傳播平安文化,弘揚警察精神,營造崇法向善的社會氛圍。 (五)開展糾紛調解、文明勸導、社區關懷等志愿活動,努力創建平安和諧社區。 (六)了解、反映社情民意,促進基層黨群關系、警民關系和諧發展。 (七)強化公益意識,提高會員素質,豐富會員生活,組織、發動社會公眾參與平安新昌建設。 (八)開展與本團體宗旨有關的其他活動。 | ||
4 | 新昌縣回山鎮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 | 變更業務范圍 | (一)宣傳和貫徹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和落實黨委、政府農村工作部署和各項政策舉措。 (二)加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三農”發展情況調查研究,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反映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的訴求,提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三農”發展的工作和政策建議。 (三)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規范運作、發展壯大,支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形成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服務功能,維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 (四)對農合聯會員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業務指導、人員培訓、企劃咨詢等服務。開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難以提供的服務項目和上級農合聯指導的為農服務工作。受上級農合聯和縣政府及涉農部門委托、購買,做好部分公共服務、涉農政策、農情調查的具體實施。 (五)引導農合聯會員加強合作與聯合,發展農產品加工貯運包裝、品牌營銷、電子商務、展示展銷、農批市場、農資供銷、消費品流通、再生資源利用、鄉村環境衛生等服務,建立合作經營的經濟實體和利益共享的分配機制。支持農合聯會員運用信息化手段,組建由農民合作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城鄉消費者等共同參股的農產品、日用品連鎖配送實體和銷售合作社、消費合作社,發展高效、增值、便捷的農產品營銷服務和優質、廉價、便利的農產品、日用品供給服務。 (六)引導有條件的農合聯成員合作社舉辦農民資金互助會,協助縣農合聯做好農民資金互助會培育和監管工作。引導有條件的農合聯成員合作社舉辦農民保險互助會,為會員提供農業、財產、人壽等保險互助服務。 (七)推動農商銀行回山鎮服務網點對農合聯成員開展以普惠金融服務為重點的各類金融服務,做好農民資金互助會實行“賬款分離”運行方式所需的開戶結算、資金托管、借款復核、技術支撐等服務。 (八)加強為農服務體系鄉村環節的建設,承擔縣有關部門和鎮政府及農業公共服務中心轉移、委托、購買的為農服務事項,增強生產生活服務功能。 (九)做好鎮黨委、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 | (一)宣傳和貫徹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和落實黨委、政府農村工作部署和各項政策舉措。 (二)加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三農”發展情況調查研究,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反映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的訴求,提出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三農”發展的工作和政策建議。 (三)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規范運作、發展壯大,支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形成生產、供銷、信用“三位一體”服務功能,維護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 (四)對農合聯會員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開展業務指導、人員培訓、企劃咨詢等服務。開展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難以提供的服務項目和上級農合聯指導的為農服務工作。受上級農合聯和縣政府及涉農部門委托、購買,做好部分公共服務、涉農政策、農情調查的具體實施。 (五)引導農合聯會員加強合作與聯合,指導會員單位關于水果、蔬菜、中藥材種植技術推廣、品牌培育工作。共同發展農產品加工、貯運、銷售及農資供銷、消費品流通等服務,建立合作實體和利益共享機制。支持會員運用信息化手段,組建由合作社、經營主體和消費者參股的連鎖配送實體及銷售、消費合作社,提供高效便捷的產銷服務。 (六)引導有條件的農合聯成員合作社舉辦農民資金互助會,協助縣農合聯做好農民資金互助會培育和監管工作。引導有條件的農合聯成員合作社舉辦農民保險互助會,為會員提供農業、財產、人壽等保險互助服務。 (七)推動農商銀行回山鎮服務網點對農合聯成員開展以普惠金融服務為重點的各類金融服務,做好農民資金互助會實行“賬款分離”運行方式所需的開戶結算、資金托管、借款復核、技術支撐等服務。 (八)加強為農服務體系鄉村環節的建設,承擔縣有關部門和鎮政府及農業公共服務中心轉移、委托、購買的為農服務事項,增強生產生活服務功能。 (九)做好鎮黨委、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委托的其他任務。 |
三、社會團體注銷登記公告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準予下列社會團體注銷登記,現予以公告。
序號 | 名 稱 | 登記證號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1 | 新昌縣消費者協會 | 51330624502338407A | 趙新建 | 新昌縣東昌西路2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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